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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专利申请业务应由谁办理?

http://www.71.lvshi.org  永信企业律师网  2006-04-07   
     申请人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或者在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提出电子专利申请之后又取消委托或被辞去委托,自行办理电子专利申请业务的,应当事先以本申请人的名义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签订用户协议。多个申请人共同提出一件电子专利申请的,如果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并且至少有两个申请人已经拥有注册用户资格,则应当协商确定其中一个申请人作为代表人办理相关的电子专利申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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