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文章

注意合同骗术:送小利、先吃亏、引君入瓮钓大鱼

http://www.71.lvshi.org  永信企业律师网  2006-01-04   
   一些不法分子深谙“吃小亏占大便宜”之道,他们为了骗取对方的信任,在合同签订时,主动提出自己先付一部分货款或者先交一部分货物,以表示自己的诚信,其余部分则采取货到付款或款到付货的方式,先引诱企业签订合同后,等到对方按约交货或付款后,就再无下文。
    还有的则采取先和对方做几笔小生意,当取得了对方的信任后,便会趁热打铁,与对方签订几笔金额巨大的合同,这一次便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了。 


上一篇:演双簧、设机关:谨防合同骗术
下一篇:签定回收合同时当心骗局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点此收藏本站】,或把【永信企业律师网】告诉给您的朋友。







专 业 律 师

  河北石家庄律师
  公民律师企业律师
  专业诉讼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公民私人律师
  企业法律顾问
  专业离婚律师
  专业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人身伤害律师
  专业索赔律师
  专业调查律师
  金融专业律师
  银行保险证券
  建筑专业律师
  房地产专业律师
  专业合同律师
  专业税务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商标权专业律师
  专利权专业律师
  著作权专业律师
  法律参谋律师

【永信商务律师网】 河北首家专业商务律师网站 = 业务委托:13703115670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1号图书大厦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 邮编:050011  备案编号:冀ICP备05000792号